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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10月8日電(高雨晴 胡健)“2020年以來,全省完成考古調查勘探2388項,勘探總面積約15327.8萬平方米,完成考古發掘450余項,有效保護了一批地下文物。”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白雪冰8日介紹。
當日,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文物、考古部門相關負責人就該省考古前置工作有關情況進行解讀。
考古調查、勘探是做好地下文物保護的最基礎一步,是揭示本源、探索未知,推進中華文明進程研究的重要基礎工作。近年來,山西省文物局圍繞重點工作,持續推進全省考古前置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機制,加強任務管理,全省考古前置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白雪冰說,山西率先在全國省級層面出臺《山西省基本建設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規定》,規定更加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時限。山西省文物局聯合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印發《山西省基本建設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規定操作細則》,進一步明確土地收儲(出讓)前考古前置工作介入時間節點,確保前置管理規定更具有操作性。
同時,針對開發區區域文物保護評估,山西省文物局制定《開發區文物考古工作服務指南》,結合文物資源所處地域,分批次開展區域文物保護評估,科學、精準劃定避讓區、勘探區和釋放區,在有效保護好文物基礎上,解決好開發區建設用地與文物保護工作之間的矛盾。
“山西省文物局加強全省考古勘探隊伍調度,完成全省71個工業類開發區文物評估,在精準圈定考古勘探區域基礎上,釋放不符合地下文物埋藏規律土地共約45774.53萬平方米(約合686617.95畝)。”白雪冰說,開發區管委會向山西省文物局提交書面承諾書后可不開展考古勘探,初步探索出一條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路徑。
下一步,山西省文物局將督促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加強對考古前置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指導,及時掌握信息,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特別是分類做好71個工業類開發區文物保護工作監管,及時跟進項目進度,更好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展示山西文物工作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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