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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10月8日電(高雨晴 胡健)建立廳際聯席會議機制,確保信息對等共享,山西省文物、商務、自然資源等多部門聯動,會商推進開發區、“標準地”文物保護評估及建設用地考古前置工作。
記者8日從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上述信息。
為推動建設用地考古前置,做好地下文物保護,2022年,山西出臺《山西省基本建設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規定》,在全國范圍內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目前運城、臨汾、晉中、呂梁、忻州等市已經印發相應的實施方案。總體來看改革推進效果較好,進一步壓實文物、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責任,達到服務好山西省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白雪冰說。
據白雪冰介紹,上述考古前置制度主要呈現文物工作區域趨向精準化、工作機制搭建更加清晰化、工作時限服務實現承諾化等三個特點。
其中,工作機制搭建方面,上述規定首次明確由自然資源部門指導、督促土地收儲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文物主管部門提供年度供地計劃,便于文物主管部門統籌開展擬收儲、出讓土地的考古前置工作;明確市縣政府負責土地儲備、熟化的相關部門是配合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考古前置工作的主體,須在土地收儲過程中組織完成擬收儲、出讓土地的地表附著物清除工作,便于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勘探單位進入擬用地范圍開展考古勘探等。
“由此形成了市縣政府、自然資源和文物部門等各負其責、協同開展建設用地考古前置的工作機制,共同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白雪冰說,下一步,將結合專題調研發現的問題,加強文物、自然資源、商務、財政及開發區管委會溝通與協調,深度分享信息,堅持考古工作調度,全面跟進并指導省、市考古機構加強合作,持續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抓好工作落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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